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87

十二、天堂的一切事物

十二、天堂的一切事物与人的一切事物存在一种对应关系

87.今天的人已不知“对应”为何物。这种无知的原因有很多,主要原因是,人因爱自己、爱世界而远离了天堂。凡爱自己、爱世界高于一切的人只关心世俗事物,因为这些事物吸引外在感官,满足属世欲望;他不关心属灵事物,因为这些事物吸引内在感官,满足心智。所以,他把它们扔在一边,声称它们过于高深,难以领会。古人却截然不同。对他们来说,对应知识是一切知识的明珠。他们藉此获得聪明和智慧,属教会的人也藉此与天堂交流;事实上,对应知识是天使的知识。上古之人,也就是属天之人,出于对应本身思考,和天使一样。所以,他们甚至能与天使交谈。此外,主时常向他们显现,并教导他们。而如今,这种知识已全然遗失,以致人们不知对应为何物。

注:对应的知识远远胜过其它知识(4280节)。对应知识是古人的首要知识;但如今它完全被人遗忘(3021, 3419, 4280, 4749, 4844, 4964, 4966, 6004, 7729, 10252节)。对应知识曾兴盛于东方民族和埃及当中(5702, 6692, 7097, 7779, 9391, 10407节)。

属天的奥秘 #5159

5159.“于是到了

5159.“于是到了第三天”表在最后阶段。这从“第三天”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天”是指状态的最后阶段,因为“天”表示状态(参看23,487,488,493,893,2788,3462,3785,4850节),“第三”是指完整,因而最后到来之物(1825,2788,4495节)。状态的最后阶段是指当先前的状态走向终结,新的状态开始之时。对正在重生的人来说,当次序翻转过来时,一个新状态就开始了。当内层事物获得统治外层事物的权力,外层事物开始服侍内层事物,无论在理解力的事物上还是在意愿的事物上时,就会发生这种变化。那些正在重生的人从以下事实能意识到这种变化:一种内心的敦促劝阻他们,不让他们允许感官快乐和肉体或世俗的乐趣掌权或控制,并将存在于理解力中的观念引向它们自己这一边以支持它们。当这种变化发生时,先前的状态就抵达它的最后阶段,新的状态则进入它的最初阶段。这就是“第三天”的含义。
  在每个人里面,无论他是否重生,状态的变化会发生,次序也被翻转。然而,这类变化对那些正经历重生的人来说,以一种方式发生,对那些未经历重生的人来说,则以另一种方式发生。对那些未经历重生的人来说,这些状态的变化和次序的翻转是由于身体因素和社会生活因素。身体因素是那些在生命的某个阶段出现,在另一个阶段消退的冲动,以及对身体健康和世间生命长寿的思虑。社会生活因素是人给自己的真实欲望所施加的外在、可见的牵制,好叫他能赚得一个智慧、热爱正义和良善的好名声;而事实上,获得地位和物质利益才是他追求这些的真正目的。但对那些正经历重生的人来说,这些状态的变化和次序的翻转可归因于属灵因素;这些因素源于良善和正义本身;当此人开始对这些拥有一种情感时,他就在前一个状态的末尾和一个新状态的起始处。
  不过,很少有人能明白这一切的真相,所以我们举例说明这个问题。凡不让自己重生的人都热爱身体事物,但只是为了身体的缘故,并没有其它目的;他也热爱世界,但只是为了世界的缘故。他的爱没有升到高处,因为他发自内心拒绝接受更高或更内在的任何事物。而另一方面,正经历重生的人同样热爱身体事物和世俗事物,但却是为了更高或更内在的目的。他热爱身体事物,是因为他想拥有一个在健康身体中的健康头脑。而且,他热爱自己的头脑及其健康,是为了还要内在的目的,即:他可以对何为良善拥有智慧的洞察力,对何为真理拥有聪明的理解力。他也和其他人一样热爱世俗事物,然而是为了这一目的:世界、世俗财富、产业和重要地位可以作为将良善与真理、公义与公平付诸实践的手段而服务于他。
  这个例子说明那些未经历重生的人和那些正经历重生的人各是何性质;就外在形式而言,这二者看似相同;但就内在形式而言,他们完全不同。综上所述,明显可知给这两类人,即那些未经历重生的人和那些正经历重生的人带来状态变化和次序翻转的因素是什么,各是何性质。由此也可以看出,对重生的人来说,内层事物拥有统治外层事物的权力;而对未重生的人来说,外层事物拥有统治内层事物的权力。拥有统治权的,正是人所关注的目的,因为这些目的将人里面的其它一切事物置于次要地位,使它们服务自己。这个人的整个生命完全取决于他所关注的目的,因为他的目的始终是他的爱,或说这目的就是他始终所爱的。
  

属天的奥秘 #4766

4766.“我往哪里

4766.“我往哪里去才好呢”表现在教会在哪里呢?这从“流便”的代表清楚可知,“流便”是指总体上教会的信仰(4731, 4734, 4761节)。由于流便指着自己说:“我往哪里去才好呢?”故意思是,现在教会的信仰在哪里呢?或也可说,现在教会在哪里呢?因为没有天上约瑟,也就是没有主的神性真理的地方,没有教会。教会尤其不存在于主的人身是神性这个神性真理,以及仁爱,因而仁爱行为是教会的本质要素这个真理不存在的地方,这一点从本章关于这些两个真理的说明可以看出来。
如果主的人身是神性这个神性真理不被接受,那么必可推知,一个三位一体,而不是一个实体将被敬拜;主的一半,也就是祂的神性,而不是祂的人身将被敬拜;因为谁会敬拜非神性之物呢?当敬拜一个三位一体,这三位当中的每一位彼此分离时,或也可说,当这三位得到同样的敬拜时,教会成了什么了?因为尽管这三位被称为一位,但思维仍使他们分开,并将他们一分为三,只是口头上声称一位。让每个人问问自己,当他说,他承认并相信一位神时,他是不是想到三位。或当他声称,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也是神,并且这些既在位格上,也在其功能上不同和分离时,他若不以彼此不同的三者通过和谐一致构成一体,以及通过一个从另一个发出的屈就的方式,能否想到存在一位神。因此,当敬拜三位神时,教会在哪里呢?
但是,唯独敬拜主,主里面有一个完美的三位一体,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如祂自己在以下经文所说的:
你们纵然不信我,也当信这些事,叫你们又知道又明白: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8)
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腓利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9-11)
人看见我,就是看见那差我来的。(约翰福音12:45)
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10)
这时,基督教会就存在了,如当教会持守主所说的下面这些话时的情形:
所有诫命中第一要紧的就是,以色列啊,你要听!主我们神是独一的主。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神,这是第一条诫命。第二条也相仿,就是这一条,要爱邻如己;再没有比这两条诫命更大的了。(马可福音12:29-31)
“主我们神”就是主(参看马太福音4:7, 10; 22:41-45; Luke 1:16, 17;约翰福音20:28),旧约的“耶和华”在新约被称作“主”(参看2921节)。
如果这一神性真理(即对邻之爱,也就是仁爱,因而仁爱的行为是教会的本质要素)在教义和生活上也得不到接受,那么必可推知,教会只思想真理,不思想良善。既如此,那么属于教会之人的思想是由彼此矛盾和对立的元素构成的,也就是说,思想邪恶和思想真理共存。他思想邪恶时与魔鬼同在,思想真理时与主同在。然而,真理与邪恶绝无可能一致,因为:
一个仆人不能事奉两个主,不是恨这个爱那个……(路加福音16:13)
当与仁分离之信确立这一点,并在生活中予以确认时,无论它如何谈论信的果实,教会到底在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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